辦理香港轉口證所需資料及流程
香港轉口證是由香港總商會和香港廠商會出具的一種貨物中轉清關單證文書;具體指的是貨物經中國出口由香港轉口到外國貨物,由于不能取得中國的原產地證,而由中國特定簽證機構出具的證明貨物系他國原產,經中國轉口的證明文件。
辦理香港轉口證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轉口證明書申請書》一份
2、進口貨物原產國原產地證明書、進口發票、進口箱單、進口合同、進口報關單或進口提單復印件各一份
3、出口合同、出口報關單、出口商業發票、出口箱單、出口提單各一份
4、繕制好的《轉口證明書》一式四份
轉口證明書的填制要求如下:
1、第1、2、4、10、11、12、13、14欄內容和填制要求與中國原產地證明書相同。
2、第3欄為離港日期欄,一般可以提單日期為準或合同、信用證規定日期。
3、第5欄為運輸工具名稱欄,填制實際運輸工具,如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
4、第6欄為裝運港欄。此欄按照實際裝運港填制。
5、第7欄為卸貨港欄。此欄可按照合同、信用證或其它單據規定的卸貨港填制。
6、第8欄為***終目的港欄。此欄是指貨物***終運抵港,一般情況此欄與第7欄一致。如不知貨物所達目的地國,此欄可以留空。
7、第9欄為原產國欄。此欄按照貨物的實際原產國填制,可按照貨物進口的合同或其它能證明貨物原產國的單據填寫。
8、第15欄為簽證機構證明、簽字、蓋章欄。填制要求與中國原產地證明書相同。
9、《轉口證明書》一律用打字機或電腦填制,證面要保持清潔,整齊。
10、填制證書一般使用英文。
辦理時間一般為2-3個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