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施行法令》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撐的高新技術領域》印發。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效果: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立異是企業發展的底子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方針是一項引導方針,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立異、繼續立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立異的熱心,進步科技立異能力。
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說明負責人具有較強的立異認識、較高的商場開拓能力和運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支撐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方針
經確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確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4、進步企業商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身手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立異能力、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商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進步企業本錢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招引地方政府、職業安排對企業施行優惠方針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招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然后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運營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