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
廣東省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廣東省根據產業創新驅動發展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需要,重點圍繞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并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
申請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合作渠道,創新成果顯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品牌;
(三)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億元,建筑業企業年結算收入不低于15億元;等等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70分(含)至90分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含)至70分為合格;
(四)評價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