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智能工廠申報條件和所需材料
菏澤智能工廠,菏澤智能工廠申報條件,智能工廠申報所需材料
一、申報方向
圍繞汽車、機械、家電、石化、冶金等領域,以離散型制造、流程型制造為主,培育創建一批示范引領作用強、綜合效益顯著的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數字化車間作為智能制造的核心單元,是指生產制造企業以生產對象所要求的工藝和設備為基礎,以信息技術、自動化、測控技術等為手段,對生產過程進行規劃、管理、診斷和優化的實施單元。智能工廠是在數字化車間基礎上,綜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智能裝備等先進技術手段,實現研發、設計、工藝、生產、檢測、物流、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集成優化和智能管理決策,具備“設備互聯、數字互享、系統互通、業態互融”特征的新型工廠。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三年以上,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的制造企業。
2.申報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運維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產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顯著效果,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和示范帶動作用。
3.申報企業智能化和數字化發展水平應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智能制造實踐取得技術突破,鼓勵使用安全可控的關鍵技術裝備和工業軟件。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近三年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單位。
(2)近三年來,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單位或法定代表人。
(3)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和項目。
5. 企業申報前,須已在“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山東省分平臺”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