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公司董事和股東的職責分別是什么?
中國香港公司成立時,必須提供年滿18周歲的1個董事和1個股東,股東可以同時擔任董事。那么兩者分別需要承擔的職責是什么呢?
中國香港公司董事的職責:
1)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
2)負責召開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負責保存會計賬簿及營業記錄;
4)負責公司銀行賬戶的管理;
5)可以代表公司借入并以公司財產作為抵押;
6)負責擬定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方案;
7)負責擬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中國香港公司股東的職責:
1)中國香港公司股東可以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2)可以參加公司股東會,并根據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有權了解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
3)可以**認購公司新發行的股份。
4)公司有盈利時,股東有權獲得公司派發股息;
5)公司清盤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6)**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
7)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
7)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并決定有關董事的薪酬事項;
8)公司清盤還債務后,股東可以分配公司的剩余資產。
深圳港澳**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專注于知識產權代理,商標代理,商品條形碼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