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的流程及所需的資料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定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適用于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投資地區,不僅包括外國,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凡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的任何地區進行的投資,均為境外投資。
一、境外投資備案申請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企業在國內無違法記錄,資信良好;
3.企業自身資金、人員、技術和管理上具有跨國公司的比較優勢。
二、境外投資備案申請好處
1、開拓境外市場,獲得當地政策或稅務優惠,加快資本積累速度;
2、方便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賬,減少轉賬手續和成本;
3、提高國內企業形象,增加企業附加價值;
4、統籌境內外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
三、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資料
1、境內投資的主體信息(投資主體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2、境內投資主體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中方投資的構成自有資金金額
4、中方投資的構成貸款資金金額,需要貸款合同一份;
5、向個人貸款需提供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個人近一個月銀行水單;
6、向企業貸款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的身份證和個人近近一個月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
7、境內投資主體股東會決議1份;
8、境外企業投資的基本事由,項目說明書(新設項目包括經營內容、規模、產品/市場、配套基礎設施、投資回收期等。并購類投資,需包括并購目標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資產財務狀況以及具體收購方案等。 )
9、境外企業中英文名稱、設立方式、經營范圍、所屬行業、注冊資本(中方占股份比例、外方占股份比例)、注冊地址等信息。
10、加蓋公章申請表格;
四、境外投資備案申請流程
1、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商委備案;
2、領取證書,并到發改委備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申請境外投資電子鑰匙(國富安);
4、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五、注意事項
(一)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中方大股東在征求其他中方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二)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三)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證書》丟失,企業應當在全國性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向我委申請補辦。我委在審核境外企業經營情況,并要求企業承諾無違法違規行為后辦理補辦手續。
(四)對于已利用境外企業作為平臺開展投資的,如企業辦理該境外企業的變更手續,應理順投資路徑,明確投資終目的地,由原備案或核準的部門為每個終目的地企業換發新的《證書》,舊《證書》同時交回并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