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工會社團法人資格證程序
1
申領條件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成立;
2
有健全的工會組織機構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
3
有固定的工作活動場所,能正常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4
依法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且具有獨立的工會銀行賬戶和能夠獨立支配使用的工會經費;
5
能夠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審查機關
市總工會負責市各產業工會所屬基層工會的社團法人資格證的審查登記;各區、新區總工會負責各自所屬基層工會的社團法人資格證的審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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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資料
1
《廣東省基層工會社團法人資格申請登記表》一式兩份;
2
上一級工會批準工會換屆選舉結果的批復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3
基層工會銀行賬戶證明材料:近期工會銀行賬戶對賬單或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4
遞交申請資料時前12個月本單位工會經費上解依據,即開戶銀行開具的《電子繳款憑證》或地稅部門開具的《深圳市地方稅務局代收費收款憑證》復印件1份;
5
工會所在單位出具的辦公及活動場所的使用證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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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7
審查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要求提供的復印件需加蓋工會公章。
在市總工會登記發證的工會,應由所隸屬的市各產業工會及上一級工會在申請表格的“上級工會意見”一欄中簽署意見(簽字蓋章)。
在區、新區總工會登記發證的工會,應由所隸屬的街道總工會及上一級工會在申請表格的“上級工會意見”一欄中簽署意見(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