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實驗室通風系統改造 三亞實驗室廢氣處理工程
三亞實驗室通風系統改造 三亞實驗室廢氣處理工程
實驗室通風系統設計標準
1、按標準單元組合設計的通用實驗室,其送排風系統也應按標準單元組合設計。
2、每個排風裝置宜設獨立的排風系統,同一個實驗室內的所有排風裝置宜合用一個排風系統。
3、工作時間連續使用排風系統的實驗室應設置送風系統,送風量宜為排風量的70%,并應根據工藝要求對送風進行空氣凈化處理。
4、排風系統的排風裝置、風管、閥門、附件和風機等材質應依系統所排除的有害的種類確定。
5、排風機宜設置在建筑物(不含排風機房)之外,排除有害氣體的排風機不得設置在送風機室內。
6、排風系統宜在排風機吸入側的管段上設置消聲裝置,排風機應設減振裝置。
7、排風系統排出的有害物質、濃度超過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的允許排放標準時,應采職凈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