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高性能消防呼救器
rhj330/a消防員呼救器
本產品符合gb27900-2011《消防員呼救器》的標準要求,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2010的規定。
警告:請勿在易燃易爆氣體場所充電和拆卸電池!
產品介紹
rhj330/a消防員呼救器采用國外新數碼大規模集成電路芯片研制生產,電池在同等容量、同等時間下該芯片可同時驅動10只以上高亮度led燈和聲響預報警、強報警輸出電路。聲響強度大于105db,方位燈發光亮度是正常亮度的4倍。該呼救器殼體采用高強度pc材料,內部采用免維護高能防爆充電電池和高靈敏度感溫芯片,是目前常規呼救器理想的升級換代產品。該呼救器為本質安全型,防爆標志exib ii bt3 gb 。
技術參數
1、性能指標:
1)相對靜止狀態時間:30s±1s(使用者停止運動至發出預報警的時間)
2)預報警狀態時間:15s±1s(預報警開始后,使用者停止運動至強報警的時間)
3)預報警聲響強度:≥90-100db(1米遠)
4)連續開機時間:>24h
5)強報警時間:≥330min(預報警結束至欠壓燈亮或有“嘀”的報警聲)
6)強報警聲響強度:≥100-105db(3米遠)
7)報警頻率:800hz~3.2khz
8)防爆標志:exib ii bt3 gb
9)欠壓警示電壓:7.2v±0.5v(聲響報警1次/5s,燈閃報警1次/3s)
10)電池電壓:9.6v
11)方位燈亮度:3.51×105cd/m2
12)重量:105分貝的強報警聲,救援監護人員可據此迅速確定佩戴者的位置。在此期間,呼救器按此節奏一直報警,直到呼救器被重新手動“復位”,才能解除報警聲。
5)當佩戴者進入現場,呼救器的溫度傳感器在現場溫度120℃的情況下,達到預設的時間(6-15分鐘)時,便發出強報警聲,該強報警聲在撤離現場10分鐘左右可自動消失。
6)在佩戴者現場出現危急情況時,可手動按下呼救器面板上左側(強制報警)按鈕,呼救器便發出聲響強報警和連續的led燈頻閃,以便救援監護人員迅速救援。
注意:
1、呼救器右側報警復位按鍵同時也是呼救器的電源開關鍵。
2、打開和關斷呼救器電源按鍵開關,請勿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以防觸點產生火花使可燃氣體爆炸。
電池的使用與充電
1)充電電池在出廠時已裝入殼體內,為保證其密封性能,不允許拆卸。
2)每次使用后,須使用專用充電器對呼救器進行充電,充電時間為12-14小時。充電器上的紅色指示燈只作充電顯示,電池充滿后顏色燈會轉變成綠色。
3)每次使用之前須對呼救器狀態進行檢測,呼救器不能正常工作,請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呼救器更換電池請與廠家聯絡,必須更換防爆電池。
4)、警告:
呼救器低電壓報警和欠壓燈閃亮時請及時充電。
請勿在易燃易爆場所操作、充電和維修。
忽視該警告可能引起嚴重的人身傷亡。
設備配置
消防員呼救器 1只
專用充電器 1個
使用說明書 1份
出廠檢驗合格證 1份
獨立包裝盒 1個
維護和儲存
1、每次使用之前須對呼救器狀態進行檢測,呼救器不能正常工作請及時與供應商聯系。
2、呼救器應存貯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的地方。
3、呼救器放置時間過長,要及時檢查充電。
4、在正確的貯存方式下,貯存質保期:呼救器1年,電池6個月(自出廠之日起),使用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