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工程 消防藍圖設計
冷卻用水量包括著火罐的冷卻用水量和鄰近罐的冷卻用水量。
采用移動式滅火設備時,著火罐的冷卻用水量確定。
若采用移動式水槍進行冷卻時,水槍的噴嘴口徑不應小于,且充實水柱長度不應小于。此時,水槍流量為,能控制的周長。若按火場操作水平較高的消防隊考慮,以計,則著火罐每米周長冷卻用水量為。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確定著火罐的冷卻水供給強度不應小于以下油罐和半地下固定頂立式罐的地上部分高度較小,浮頂罐和半地下浮頂罐的燃燒強度較低,水槍的充實水柱長度可采用水槍口徑,流量為,按控制周長計,則供給強度可采用計算。
為控制著火罐變形、破裂,地上臥式罐冷卻水的供給強度應按全部罐表面積計算,供給強度不應小于。設在地下、半地下的立式罐或臥式罐的冷卻,應保證無覆土罐表面積均得到冷卻,冷卻水的供給強度不應小于。
采用移動式水槍時,鄰近罐的冷卻用水量確定。
鄰近罐受到的輻射熱強度一般比著火罐小消防改造下風方向受到火焰的直接烘烤時,亦可能與著火罐相似,消防手續辦理,其冷卻水的供給強度可適當降低,冷卻范圍可按半個周長計算。鄰近半地下、地下罐發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半地下罐的無覆土罐壁將受到火焰輻射熱的作用。直接覆土的地下油罐發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后可能下塌,形成塌落坑的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地下掩蔽室罐發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后,掩蔽室蓋可能塌落,形成整個掩蔽室燃燒,火焰接近地面,對四周威脅較大,特別是凹池內的油罐,與地上罐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相似,應按地上罐要求,其冷卻用水量應按罐體無覆土的表面積一半計算。地上掩蔽室內的臥式油罐,仍應按地上罐計算,冷卻水供給強度按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