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投資備案辦理
我國對外投資監管程序經歷了一個逐步放寬的過程,從全面監管到簡政放權。目前中外投資監管由對“核準為主”轉變為“備案為主,核準為輔”。
在目前的境外投資實踐中中國境內企業進行對外投資,需要取得三個主管部門的核準、備案或登記。分別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即相關地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商務部及相關地方商務部門(以下簡稱商務部門)、相關地方外匯管理分局(以下簡稱地方外管局)。涉及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的,除進行上述一般性的核準、備案及登記外,還需通過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項目備案審批。
商務部門核準和備案要求:
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其他情形實行備案管理。
境外投資備案要求:
1、境內公司成立滿1年以上(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需要出具近年度的審計報告);
2、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低于78%,越低越好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高于5%,越高越好;
4、不得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5、不得參與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備案辦理流程:
1、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
2、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3、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
境外投資備案注意事項:
1、國內企業可以跨行業境外投資備案嗎-答:可以。若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2、已在境外設立的企業可以補辦對外投資備案表,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以新設辦理。
3、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如果在兩年之內沒有相適應的項目了,該證書就作廢了,需要從新辦理證書
4、非企業法人在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應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理;非企業法人在境外設立機構,不屬于商務主管部門境外投資管理范疇,因此不能為其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