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FORM E原產地證辦理詳解
自從2013年出了新規定開始貨物出口東盟10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form e原產地證不可以第一欄雙抬頭了,因為東盟10國海關不接受ob第一欄雙抬頭的原產地證;菲律賓 泰國 印尼這三個國家不接受第三方單據,其他國家可以把出口商顯示在第七欄貨描處。
form e原產地證書英文名稱:《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e》,簡稱form e證書或東盟原產地證書等。只要簽發了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實書(簡稱form e),出口到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10國的貨物可享受優惠進口國關稅待遇,平均減稅幅度達5%。
東盟form e原產地證要求特別嚴,辦理時要注意:
一、是在申請form e原產地證書時一定要如實申報、填制信息,事先確認清楚提單的各種細節;
二、是出口貨物如果經由第三地轉運的,應當在form e原產地證書第三欄予以體現;
三、是如果產品運輸途中經過一個或者多個非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境內,必須要向當地海關申請證明文件,證明產品未在當地進入貿易或者消費領域,以及未經再加工操作。
根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第八條的規定,當出口方的產品運輸經過任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境內,視為從出口方向進口方的直接運輸;如果產品運輸途中經過一個或者多個非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境內,不論是否在這些國家轉換運輸工具或作臨時儲存,只要航船經停非中國-東盟自貿區成員國港口,無論是否更換船只,都需要向進口國海關提供相關證明;這份證明我們稱之為”未加工證明書“。
例如前段時間有多批貨物經臺灣中轉出口到印尼,然而一開始貨代公司和船運公司均未向該公司告知中轉的情況,也未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證明文件,導致份證書被印尼海關退回。
未加工證明書是:
“未再加工證明”的英文為“thisistocertifythat the goodsstatedinthis certificatehadnotbeen sebjectedtoanyprocessing duringtheirstay/transhipment in hongkong”。中文為:“茲證明該證書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轉運期間未進行任何加工”。
form e原產地證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1.提交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對外貿易經營權的文件;
2.提交當年經工商局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3.填寫《申請一般原產地證明書注冊登記表》;
4.提交貿促會認為必要補充的有關資料。
form e原產地證流程:
1.貴公司需要在商檢局或貿促會提交申請資料;
2.經審核通過后 購買系統軟件再培訓專員;
3.培訓通過后 可自行在在系統軟件上填制表單;
4.確認無誤后點發送提交到貿促會或者商檢局審核;
5.經審核通過后 就可以去商檢局打印單證。